查看: 22|回复: 0

[安全生产]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6号)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

[复制链接]

43

主题

1

回帖

199

积分

新手上路

积分
199
发表于 2024-4-18 08: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76 号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已经2015年3月2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5年3月24日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
  一、必须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严禁责任不落实违法违规生产。
  二、必须保证工作场所符合职业卫生要求,严禁在职业病危害超标环境中作业。
  三、必须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保证有效运行,严禁不设置不使用。
  四、必须为劳动者配备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严禁配发假冒伪劣防护用品。
  五、必须在工作场所与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告知卡,严禁隐瞒职业病危害。
  六、必须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严禁弄虚作假或少检漏检。
  七、必须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严禁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上岗。
  八、必须组织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监护档案,严禁不体检不建档。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学院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兴趣学院联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广播台

精彩推荐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