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24-4-1 15:39:58

兴趣学院管理规则

第一章总规则
第1条    站方的所有使用者与管理者的所有行为必须遵守本规则,其他管理规定不得与本规则相抵触。

第二章行为准则
第1条   凡注册使用本社区的会员则代表了解并自愿遵守免责声明(附1)内所包含的所有规定及条列。
第2条   论坛会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第3条   禁止政治、敏感的文章发表以及转帖。
第4条   禁止不顾他人感受的个人情感发泄、人身攻击、低级趣味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第5条   禁止张帖、人肉搜集未经他人许可的任何私人信息。
第6条   禁止抄袭及剽窃他人作品,禁止发布任何可能存在商业侵权的内容。
第7条   禁止发表与站方宗旨无关主题、与主题无关回复、上传与内容无关图片。
第8条   禁止一帖(回复)多发、刷版(帖)等恶意灌水现象;
第9条   禁止任何未经站方允许的广告。
第10条 禁止破坏论坛公共秩序及侵害站方利益的内容。
第11条 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在论坛从事任何商业交易,禁止使用论坛相关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交易,论坛禁止发布非法交易行骗行为内容,论坛没有任何公开的官方QQ群!
第12条 禁止求破解、求脱壳等方面的帖子。
第13条 禁止讨论其他论坛、网站的邀请、注册、登陆以及其他是非问题,禁止发布其他网站或者论坛的邀请码如115、pptv等!
第14条 会员的头像/照片不得有国家领导人的形象;不得有歪曲/侮辱他人行为;禁止使用不雅或影响阅读的头像/照片;
第15条 禁止挑战站方规定干涉站方管理,挑拨会员及管理关系,拉帮结伙、意图分裂。
第16条 禁止指桑骂槐、意图不明的行为。
第17条 禁止发布与法律法规打擦边球的内容。

第三章注册、管理账号规则
凡注册的账号自动视为同意注册的账号归论坛所有
包含以下内容的注册名将被无条件删除:
第1条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和政治、宗教有关之敏感的名称
第2条不文明、不健康、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的名称
第3条非官方途径购买的账号,论坛账号和邀请码禁止贩卖
第4条不论出于何种目的原因,论坛账号均不得转赠、租用或外借他人使用,每人只能拥有一个论坛账号,禁止注册多个账号,即使账号被禁言也禁止再次注册,违规者一律做封号处理!
第5条以通讯账号作为论坛ID(例如:QQ12345或在其他地方说明通讯账号为论坛ID)等 。
第6条账号注销流程:使用账号注册邮箱给官方邮箱1053601@qq.com发邮件说明原因进行申请,官方邮箱收到后会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如账号存在违规,为保障平台安全性和相关记录的完整性,账号暂时无法注销,可以消除违规后再次申请注销,需要注意,注销的账号并不代表注销前的账号行为和相关责任得到豁免或减轻。(禁言或身陷囹圄级别用户不支持注销申请)。

第四章发帖规则
站方原则上接纳一切能够真正给大家带来经验的交流帖,原创作品、技术讨论、心得体验等都可以成为帖子的主题。
具有以下规则性质的主题或回复将被管理人员处理,并对发帖者进行置顶奖励、禁言、禁止访问、删除ID等相应处理。
第1条禁止发布兴趣学院官方认定不宜在本社区发表的帖子
第2条禁止以任何名义开帖召集、建立团体或者群的,如:“召集中关村地区的”“东北人的请进”,
第3条批评性内容或评语必须给出详细理由,否则将视为诽谤
第4条禁止发布暴力、恐怖、血腥、反复贴过很多次、引起人视觉反感的图片
第5条禁止发布违反国家和谐的内容,如各种翻墙软件、翻墙方法、VPN和免流等
第6条禁止发布主题过于简单、无实质内容、使用哗众取宠标题的
第7条禁止自己开帖或在他人发表的主题中进行版聊,针对某一事件、问题反复开帖
第8条禁止与主题明显不符的回复、仅使用表情、数字、字母、引用等无意义的回复
第9条禁止发布含有病毒链接或恶意代码的帖子
第10条 禁止发布广告帖(标准见附2)
第11条 鼓励会员多发布原创帖
          1) 对于原创帖将予以加分鼓励,可在三日内本版置顶,显示高亮。
第14条 禁止发布不符合相关版面版规的帖子
第15条 允许刷屏,但内容要有意义,不可脱离主题帖(灌水帖除外)
第16条 禁止在标题以及内容添加误导性词汇 例如 精华、精品等
第17条 禁止诱导会员或强制要求会员加分等不正当方式来获取积分
第18条 禁止发布符合灌水规则的主题和回复(点我查看灌水定义)
第19条 禁止发布所有手机短信轰炸、呼死你、改号软件等相似的攻击工具
第20条 禁止发帖或者回复中添加干扰帖子阅读的内容,如各种异常代码和在帖子中添加不可见声音等!
第21条 禁止私服等相关工具、接码相关内容

附1 免责声明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兴趣学院管理规则